一、设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400号)一、落实工作责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筹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包括:编制总体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认定见习基地,开展督查指导等。
(二)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德人社办〔2011〕1115号)。
(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级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的通知(德人社办〔2013〕1723号)。
二、申请条件
(一)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可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学员比例不低于20%;
(三)具有较强的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四)能够为参加见习的就业见习学员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三、申报资料
1.《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登记表》(纸质3份);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3.《见习基地需求情况表》(纸质2份);
4.单位简介(纸质1份);
5.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纸质各1份)。
四、办理流程
1.符合见习基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向申报单位注册地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
2.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实,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3.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与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并向社会公布。
五、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一)现场办理地点
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指导科
(二)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三)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838-2505757。
政务服务热线(监督电话):12345